各区市科技局,有关单位:
根据《山东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质升级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(以下简称“《实施意见》”)的有关规定,为进一步提升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整体发展水平,推进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技术的工程化、产业化,山东省科技厅近期下发《关于开展2016年度山东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质升级的通知》,现就建设2016年度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有关程序
严格依据《实施意见》,现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(包括已通过验收和待验收的)或新申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,向所在区市主管部门提交申请,由区市主管部门依据实施意见进行认真审核,审核合格后由区市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推荐。原则上每个区市从现有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荐不超过2家,新申请建设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。省直驻青单位可直接报送省科技厅。
二、相关材料
(一)新申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须填报《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筹建项目建议书》(附件1)。
(二)现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须填报《申请升级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基本信息表》(附件2)和《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》(附件3)。
(三)体现申报单位科研和经营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三、材料报送
请各区市主管部门将有关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(纸质4份及电子版)和申报情况汇总表(纸质4份及电子版)加盖单位公章后(其中1份需加盖区市主管部门的公章)于5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青岛市生产力促进中心(市南区宁夏路288号市南软件园12号楼6层科技计划1窗口)。
联系方式:
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
贾琦 88728989-802,jihuafuwu@126.com
青岛市科技局基础处
孟霖 85911340,mengl@qingdao.gov.cn
附件:
1、山东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筹建项目建议书
2、申请升级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基本信息表
3、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提纲
4、山东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质升级的实施意见(试行)
5、关于开展2016年度山东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质升级的通知
2016年4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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